古镇人民医院线下采购药品询价项目
各药品配送企业:
为满足临床短缺药品的用药需求,持续规范我院药品采购询价工作,保障询价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中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中山医保发〔2021〕10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5〕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院线下采购药品实施询价,具体如下:
一、药品目录
序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预算采购数量 | 单位 |
1 | 苯扎氯铵贴 | 100片/盒 | 300 | 盒 |
2 | 甲紫溶液 | 20ml/瓶 | 100 | 瓶 |
3 | 硫酸镁粉 | 500g/包 | 20 | 包 |
4 | 软皂 | 500g/瓶 | 20 | 瓶 |
5 | 石蜡油 | 500ml/瓶 | 30 | 瓶 |
6 | 盐酸酚苄明片 | 10mg*24片/盒 | 10 | 盒 |
7 | 乳酸依沙吖啶溶液 | 0.1%*100ml/瓶 | 5000 | 瓶 |
注:采购人对最终采购数量及金额等均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 | ||||
二、询价对象
公开询价的企业范围为:在医院已建档并且开展药品配送业务的企业。
三、询价原则以及要求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一次性报价原则。参与报价的企业,对报价药品仅允许申报一个不可更改的价格,采购周期为一自然年。合同期内,若中山区域内医疗单位发现同通用名、同规格、同厂家的药品价格低于企业报价,企业应按最低价向医院供货;如该药品新挂网,则医疗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药品线上采购流程执行。
(三)同等质量层次下,最低价原则。采购合同签订权应授予符合医院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四)如遇国家或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及支付价政策调整,须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中选企业在合同有效期内,医疗机构下单15天不能保障中选药品及时有效供应的,直接取消其该药品中选资格,并列入医院不诚信企业名单。
(六)中选企业不能正常供应达到15天及以上需更改中标企业,按报价由低至高方式依次选择中标企业,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能采购。
四、报价文件组成
(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二)报价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报价函。按要求填写药品通用名、剂型及规格、生产企业、药品批准文号、单位、最小制剂价格。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价函需用信封单独密封。报价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确定中选单位方式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报价文件,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以最低报价中选(若报价单位所报价格相同的,将采用摇珠或者抽签方式选定最终中选单位)。询价小组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
六、结果公示。询价结果将在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供应商报价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只须于2026年0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报价文件及相关资质发到以下邮箱(请以“项目名称-***公司”进行备注),所有文件需盖公章发扫描件,并将纸质版盖章原件寄达古镇人民医院药剂科(以医院签收时间为准)。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760-22357525
联系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华博路199号,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住院楼负一层药品供应部
邮箱:yk22357525@163.com
中山古镇人民医院药剂科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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