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可回收物回收服务商遴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可回收物回收服务商遴选
(二)项目编号:GYCG-ZWK-20261103
(三)回收物资:已完成脱药处置、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废塑料输液瓶(袋)、废玻璃输液瓶、废弃小安瓿玻璃瓶;需销毁的医疗文书及按规定应当销毁的纸质文档;其他经双方书面确认的非医疗废物。本项目回收范围不含废纸皮、普通包装纸板。服务商必须对承接的医疗文书及涉密纸质文档履行合规销毁义务,提供销毁记录。
(四)物料回收单价:塑料瓶(袋)回收报价应该符合市场行情,报价≥800元/吨,无取高限价;玻璃瓶免费回收;回收服务商需要免费供应配送物料回收包装袋,回收包装袋技术要求:明确材质、规格,约定按需免费配送,收到需求后24小时送达。
(五)合同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报名事宜
(一)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需列明经营范围。
2、经办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回收物流向证明(提供与下游再生资源处置企业合作协议、处置场地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回收物资后续合规处置去向)。
4、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5、报价单、回收方案及服务承诺;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证明材料。
备注:有关纸质资料须加盖公章,可邮寄,可现场交。邮寄递交的,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延误风险;标书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对全部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文件递交时间
2026年11月2日-11月7日 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总务科伍老师
联系电话:0760-22329723(备注电话仅工作日接通,提示非工作时间不受理)
联系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华博路199号古镇人民医院总务科
监督部门:古镇人民医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760-22329962
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总务科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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