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预防接种门诊恢复有限的预防接种服务的通知
关于预防接种门诊恢复有限的预防接种服务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预防接种服务的通知》和《关于中山市27家预防接种门诊恢复有限的预防接种服务的通知》精神,我院预防接种门诊拟从周三(2020年2月12日)起恢复有限的预约预防接种服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可预约预防接种服务的重点对象
(一)母亲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所生的新生儿,可预约接种乙肝疫苗第1剂及第2剂。
(二)2014年2月13日~2015年9月1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未完成百白破疫苗4针次接种的,可预约接种百白破疫苗。
(三)其他因应急防病需要接受疫苗应急接种的人员。
二、预约方法
2月12日开始于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时间段内致电0760-22343185进行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进行接种。
三、注意事项
(一)凡有外出史(尤其是到过湖北)或有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人,且居家隔离未足14天的,一律不得预约接种。1名儿童原则上只允许1名家长陪同到接种门诊。其他要求详见指引。
(二)目前,仅提供已预约人群的接种,预防接种门诊其他业务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一、要求
(一)受种者及陪同人员要自行进行健康监测,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应告知预防接种门诊,推迟接种。
(二)受种者及陪同人员进入预防接种门诊接受服务的整个过程均须佩戴口罩,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三)受种者及陪同人员进入接种门诊前应主动配合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测量等健康筛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健康状况及告知14天前的外出史。
(四)受种者接种疫苗后应在预防接种门诊观察30分钟,无不适后方可离开。
(五)预约成功后,受种者及陪同人员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前往预防接种门诊,以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错时接种,合理分流,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的情况。
二、其他
(一)推迟疫苗的接种不会影响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预防接种门诊0760-22343185咨询。
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防保科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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